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魔蝎小说www.moxiexs.top提供的《天狼书》煨酒忽忆旧关河(第3/3页)
,再将那豹齿丢进残茶中泡着道:“我且讲个故事你听吧。”
“叔叔我自幼时便跟着你爹爹走南闯北厮混市井,居无定所漂泊得很,混了上顿便需发愁下顿寻何处果腹去,要如寻常孩童般捧了束脩去拜个私塾开蒙那是想也不敢想的。有一回我偷偷溜至书院外墙,爬到树上去偷听,那日执教的老先生给童子们讲了一则野话。说是有一书生,寒窗十载一朝赶考,风餐露宿脚程颠簸,因盘缠不丰故没有坐骑,为抄近路只得孤身翻山越岭。一日林莽之中暂歇,恰见一金斑巨蟒正攀树而上欲要将树梢一窝青雀幼雏鸟吞了去果腹,母雀盘桓左右无力相护,啼声凄楚,书生顿生怜悯,壮着胆前去相救,趁其不备一刀扎在巨蟒七寸上,竟将那金蟒钉在树干杀了。是夜书生寻得山坳一间野舍欲借宿,舍间只一村妇,道夫君乃是猎户,前日往山中打猎尚未归,可容他一餐一宿。谁料村妇实是一尾金斑雌蟒所化,与那白日被杀的雄蟒乃是一双。是以化作人形特来为夫报仇,半夜作兴风雨欲取那书生性命。书生辩道,自己本是怜悯青雀子弱母悲,并非无故残杀其夫。雌蟒冷笑斥他,‘你若真心怀慈悲,便该学那佛祖割肉饲鹰,却怎能取易舍难滥用屠刀!都是天地所化众生,我等腹中饥渴,猎食雀鸟难道不是天经地义?可叹我夫妇山中苦修千年,今朝破晓便是双双化龙之期,却横遭你这糊涂书生害得生死分离前功尽弃,今日便是将你挫骨扬灰亦不能偿!’书生结舌,正在束手待毙之际,忽听闻山谷遥遥传来晨钟之声,然此刻窗外风雨如晦,距晨初破晓尚还有一段时辰。雌蟒霎时面如死灰,原来晨钟一旦敲响,便是飞升之时来到,丝毫不能延迟抗拒。遂仰天悲吟一声,化作龙形破窗而出,在云中清啸盘桓数圈方去。那书生惊得目瞪口呆,待天亮方跌跌撞撞往晨钟响起之处寻去,只见荒废野寺前一架青铜古钟,其上新鲜血迹遍洒,四周层层叠叠尽是颅脑碎裂的青雀鸟尸,才恍然大悟刚才乃是青雀合全族之命以头撞钟,令那蟒蛇提早飞升,只为报他救雏之恩。”
忘机沉吟半响,“这书生固然迂腐了些,然此等结局,孰对孰错实在也是令人叹息。”
“哈哈,结局么,结局是那书生将雀儿们的尸身敛起,立个碑儿葬在那古钟之旁。自己也并未继续上京赶考去,此番波折后反倒看破生死,遂将那荒庙收拾出来作了个野僧,为那死去的雄蟒并青雀们超度去。”
叶那罗支颐嫣然一笑,“什么固然迂腐了些,依我说都是那书生多管闲事,青雀的命是命,那蟒蛇的命便不是命么?到头来为了救他,倒害得青雀全族肝脑涂地,早知如此,何必当初。清叔叔你说是不是?”
这小女娃儿性烈而娇,言辞爽利有趣,端是颇有几分当年安归灵雎的影子。欲再逗她一回,“前些时日见你将那伤了爪子的野兔好生养了半个月还不舍得放去,难道便不可惜那窝青雀幼雏么?”
“嗯……可惜固然可惜……只是,倒也无妨。我大月氏人自古游牧,逐水草而居,养羊马骆驼,也猎鹰阜打野兽来吃,若野兽叼走了羊羔,并不值得气恼。父汗说,这都是上天的旨意,是万物轮回最简单的道理。待我等百年之后死去,身子化作尘土滋养牧草,也会被牛羊吃掉,魂魄总归是不灭于天地间的。”
我一面听,一面将那豹齿从茶水中捞起,见血腥已无,便擦拭干净用利锥在牙根处凿出一孔,以皮绳穿起,为叶那罗佩在颈项之间。“这个与你好生戴着吧,此去宛京之路迢迢,人事纷杂,愿你见此物尚能不忘初心。”再转头看那病榻上的少年,“当年我在书院偷听了这则野话回去学说与你爹听,你道他怎么说?他说那书生心思优柔,进退又没个决断,可见之前读书赶考也无非是随波逐流,说弃便弃了。青雀既死,无可转圜,真看得破便知不过生死平常。如此意气用事,实则软弱逃避,并不曾明白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,纵出家也成不了有道高僧,多不过三年两载便后悔还俗亦未可知。”
叶那罗噗地笑出声来:“姑父好狷介的性子,这番辩才竟叫人无言以对。”
眉心无端跳了一跳,伸手去抚,却摸到几缕清浅的纹。俱往矣。不知吾师瑶光若活到如我这般不惑之年,性情可还不改往昔疏狂。他是向来极清楚自己想要什么在做什么的人,从不左顾右盼犹豫迷惑。哪怕错也错得理所当然,认下重来便是。然终究为天分所累,狠绝太过,随意颠倒山河,天意也难通融。但若非如此,我与他飘零在这乱世,亦不过沦落埋没随百草罢了。
定了定神。“我不能轻言他此话之对或错,就如今日不能妄断你此举是否妇人之仁。有时情势所逼,你不杀它,它便杀你,更有那须得凡事留一线的时候,所谓月盈则亏,有风未必驶尽帆,也是为日后山水有相逢处留自己一线生机。难得你心中尚有对天地苍生的敬畏,到底……也不算是坏事。”
话音未落,叶那罗忽的跳起,合掌握那枚豹齿在掌心,“清叔叔方才所说,言下之意可是这局赌约忘机哥哥算赢了?”
我笑罢点头,故又一本正经对忘机道,“不算你赢又能怎的?因我怕这女娃儿将我的破树一把火烧个干净,再割了耳朵黥面流放到戈壁放马去。啧啧,怕得很。”
小女娃儿听得跺脚,“哎呀,清叔叔好小气!”
“都让你们赢了去还叫小气,我若真心小气,也不过是不欲教你将来后悔。”
忘机不解,“清叔叔此言何解为什么她将来会后悔?”
“因为啊……渊朝的帝京实在是太大了,你们会遇到太多人,或许一个不小心,就很容易再也找不到彼此。”
叶那罗娇俏抿唇,眼睫纤长若羽扇轻垂,“那我紧紧地跟着忘机哥哥,就不怕走丢,再说,无论何时何地,他总是会来寻我的,是不是?”
少年轻咳一声拍了拍叶那罗手背。
“你既如此坚决,做叔叔的本也不该多做阻拦,只是仍需再问你一次,可是认真想好了,你娘为你取名忘机,原是要你忘却心机,不要似你的父亲。”
忘机嘴角挑起一抹狡黠,“名字确然是个好名儿,可是清叔叔,奈何我却姓白,只好白白浪费家慈这番心意了。”我一时语塞。这种令人难以消受的冷幽默,简直与瑶光那厮如出一辙。少年眉目朗如星辰,面容坚定,他说,我就是白狼之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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