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魔蝎小说www.moxiexs.top提供的《一盏春光》60-70(第20/28页)
记了刚才是怎么言语伤人,也忘记了如无意外,他这样被赶走,以后是很难、或者说绝不会回头,反倒还言笑晏晏,提醒他一句:“放心,在国外暂时还没人认得你,都是金头发蓝眼睛,不用裹得这么严实。”
“我乐意,关你什么事?”
宋思远笑笑:“不关我的事。我只是提醒你,记得保持呼吸通畅,年轻的时候多哭哭,对身体好。还有……”
“嗯?”
洛一珩欲走的脚步因为他这话里有话的架势而一顿。
“没什么,一路顺风,长命百——”
砰。
宋思远:“……”
这客套的托辞说多了,到底只能换来一个摔门而去的背影。
他撑着下巴,微微发笑,觉得这实在是青年人才有的朝气,就像闹小脾气是二十来岁小青年的特权,说到底,不失为一段值得铭记的回忆。
而这份回忆是喜是悲,是好是坏,就留给……洛川一珩,留给那小孩儿去评判吧。
想到这,他蓦地又低头,搅动着眼前剩下的那碗白粥。
白粥冷了,原本就粗糙的手艺,如今更是喝进嘴里一阵发稠,但向来挑剔的小三叔,还是一口一口,喝光了某人的这一片心意。
喝完了,窗外的日头也彻底没落无踪,至于某个聒噪的,总是停不下来的小年轻,这会儿,不知道已经奔到了自己触不可及的哪里。
几不可闻的,宋思远叹了口气。
随即拿起手机,摁下号码,接通过后,抵在耳边。
“……是我。”
“周湛是不是也来了?好,那就……确认洛一珩离开美国以后,再动手吧。”
“理由?”他顿了顿。
捏捏眉心,复又发笑,“没有理由。”
=
洛一珩始终记得自己那天离开病房的时候有多狼狈,这感觉一别经年,依旧能够在脑海中鲜艳如昨——不过是上气不接下气,好像一腔的憋怨闷在胸口,钝钝发痛,怎么咳也咳不出来。
这一年,洛一珩二十二岁,宋思远三十五岁。
他玩不过他,又喜欢他,喜欢到只是一眼一面,就恶俗的把人放在心上,越是求而不得,越是难下心头。等到被拒绝了,又愈发觉得这人像是自己心口一道疤,头上一抹天,挥之不去,念之即痛。
可人到底是两面动物。
无论心被剖开多大的伤口,好像明面里,还能装作一副什么都没发生、“绝不是我输了”的倔强样子,是故,洛一珩离开美国、回到上海以后,依旧还是那个在舞台上耀眼灼灼,浅尝低吟、享受万千粉丝欢呼应援的“C.U.K”队长、是Karol洛、是粉丝们亲昵叫着的“阿卡”。
与此同时,却也紧跟着、确实没少听闻,回到上海后不久的接连数周,宋家的恒成地产、江瑜侃名下的江氏集团,甚至自家哥们的老婆本曼托集团,都紧跟着卷入以这起美国枪/击案为序幕的商业构陷危机。
宋思远用这一枪、用宋笙被绑架的噱头,一手翻起商海巨浪,受害者的身份运用得无辜天成,刀锋直指江氏集团命门,指责其异军突起的商业王国涉嫌在美国参与军/火交易,更动用宋家的政界人脉,试图一把将人拉下马,把江瑜侃赶出恒成盘踞多年的长江商业版图——
可惜。
到最后,这个潜伏沉默了十年的纨绔子,永远只是出没在上海大小酒吧和欢场的败家儿,在那样昭然的遮掩之下,动用全盘力量,终于也只是为自己最后的落幕提前排演了一出,足以能够名垂商史的……功败垂成戏码。
宋思远到最后还是失败了。
他败在太相信宋笙对自己的全心信任,败在没有想到,宋笙在最后的关头,会转而死死攥住了江瑜侃的手,并就此同他割袍断义般断了联系。
不再是他,而是江瑜侃,而是整个江氏集团,成为了宋笙背后最大的靠山。
于是他那十年的苦心经营,搀扶宋笙上位也好,给自己留下的后路也罢,都在这样一出峰回路转里全然溃退。
他失败了。
失败在,不应该一手筹划,让宋笙被绑架——从头到尾分毫无伤的绑架、被江瑜侃救走,而让自己活生生受了一枪,左手从此无法使力,用这样的牺牲,试图把江氏集团拖下水,从而联合姜家的长江集团,侵吞江氏的股份。
也失败在,那天不该在酒吧亲吻了某位少不知事的小青年,以致于招来后脑勺的头破血流和周湛的积怨,亦直接导致,在这场鏖战中,周家毫无犹豫地站在了江氏集团的身后。
宋家小三叔,孤零零地置身战场中央,四周惊涛骇浪,人人的筹码都能摞成山。
而他手里那最后一个筹码,他的小二丫头,已经归顺敌方。
真可笑。
就连洛一珩在一狐朋狗友的聚会上,从周湛嘴里听得前因后果,都不由笑得花枝乱颤,前俯后仰。
“大家说说,宋笙是抱错了,但既然回来,多少还算是真真正正的金枝玉叶,那个小三叔算什么?以前人家还真当他是宋家正统,看在宋达的份上敬他三分,这次闹得这么大,宋达都出来发话,说宋思远是以前警卫员的孩子,抱到自己家养而已,往上一查,三代贫下中农,面朝黄土背朝天的,白瞎他长那么张脸。所以说,宋思远有什么资格跟阿湛他们斗?我看,连给咱们这群人提鞋都不配。”
“我说也是这个道理,宋思远心里他妈丁点B数都没有,自己不知道自己几斤几两?还真当自己是三少啦?——这下估计最开心的就是宋致宁了,三叔走了,等于老的那个三少没了,就剩他这么一个真三少,人家不会搞混了。”
“哈哈哈,别别别,听听你们,把宋思远说得也太惨了吧,不就是被扫地出门,宋达老婆还是很喜欢他的好吧,听说他手里还有百分之七的恒成股份……怎么说也比他真真正正的老祖宗要好到不知道哪里去吧?哈哈哈哈,我真的是,这几天一出接一出的,我要笑死了——嗯?阿卡,你怎么了,这么早就走?”
“有点不舒服,”满座喧哗中,提前起身的洛一珩耸耸肩膀,擦了擦眼角刚才笑出来的零星泪水,“你们接着玩,我今天先bye了,吃好喝好啊,我请客。”
一阵口哨欢呼过后。
洛一珩拎起挂在沙发上的薄外套,往身上一裹,随即是一如既往的口罩帽子层层招呼上,便长腿一迈,径直往外走。
结完账,取了车。
他看着窗外发了会儿愣,末了,一踩油门。
拉风的法拉利在大路上疾驰,晚风狂乱,把他额发吹得一团糟。
等到漫无目的地在宋家大院门口晃了来回几个圈,被军区大院的警卫几次示警过后,年方二十有二的洛大明星,这才恍然回神,觉得自己这么做实在有点上赶着犯/贱——不得不灰溜溜地打道回府。
这么一打道回府,倒没想到,应了那句“无心插柳柳成荫”。
他碰见了个意料不到、又似乎有些情理之中出现的人。
众叛亲离的宋家小三叔,在他家别墅小区外头,后背抵着漆白雪墙,长腿没地放一般地微微曲起,很是装模作样地抽着烟。
吞云吐雾间,搁在下巴上的那持烟的手指,显得愈发鬼一样的白。
小白脸,小白手,什么都白,像个易碎的瓷人。
数秒后,法拉利停在距离那人数米之隔的街边,刹车留下的轨迹一路刺眼。
洛一珩掀了自己的鸭舌帽,头发晃晃,扭头,眼神在空气中交汇,一个愕然,一个从容。
宋思远碾灭烟头,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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