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斋隔壁的棺材铺,有人照顾我。”

    几个姑娘点头,“是那家的东家对不对?”

    “公子,”说来也怪,“你是怎么认识那种怪人的?”

    “就是,那家伙上次还瞪了奴家一眼,吓到奴家了。”

    “凶巴巴的,还开了家棺材铺,看谁以后敢嫁给他?”

    “就是就是,一点不懂怜香惜玉,我多看他两眼他就让我滚,嘤嘤嘤,我祝他孤老终生。”

    明生嘴角勾起,由衷的笑了起来,“他就那种脾气。”

    余欢从前在宫里时就拽不拉几的,经常挨打,还是那么拽,脾气一点没改,就算在挨打的时候,都能一如既往的拽,更何况现在不需要掩盖,更拽了。

    看谁不顺眼就冷眼相待。

    他长得俊俏,偏生旁边就是清风斋,清风斋的姑娘们对爱情向往的很,瞧见这么清隽的人,忍不住就想勾搭勾搭,结果碰上硬钉子。

    今儿如果被看中的人换成了余欢,八成已经一剑射去,将那厮手脚砍断了。

    他做事就是这般,快狠准,无所顾虑,潇洒的很,尤其是在报完仇之后,他能感觉的到,余欢身上已经没有了束缚。

    他也想像余欢一样,可惜性子是天生的,余欢从小这般,那种潇洒他学不来,余欢的实力,他更没有。

    “我到了。”他从被风吹开的缝隙里瞧见了清风斋三个大字,大家是不同楼里的姑娘,除了宝钗是住在清风斋的,其他人各奔东西。

    宝钗扶着他下车,明生示意她先进去吧,前门被封,只能走后门,要绕远路,亥时冷冷清清,一个小姑娘家在外多待有危险。

    明生自个儿就在旁边,又是男子,所以没关系,目送她离开,马车也走之后才苦笑。

    真的没关系吗?

    现如今这个当下,男子一个人走在街上,也是很危险的。

    只要长得好看,都会被人觊觎,无论男女,他很早之前就明白了这个道理,今儿只是重温了一下而已。

    又不是第一次了,有什么关系呢?

    明生深吸一口气,收拾了一下沉重的心情朝棺材铺走去。

    这边是青楼一条街,一被封,整条街都被封了,街上一个人都没有,颇显得萧条,只清风斋的隔壁开了一家棺材铺还亮着光。

    寸金寸土的地方,开了这个一家棺材铺,不知道多少人惋惜,花重金想买下,主子是个硬骨头,不卖,给再多钱也不卖。

    想使阴招,不好意思,打不过人家,想收买官差捣乱,不好意思,官差都怕人家。

    总而言之,没人搞得定,这家棺材铺依旧牢牢顶立,就算东西卖不出去也无所谓,东家根本不在乎钱。

    明生过去的时候东家正坐在椅子里糊白色灯笼,一个几文钱,便宜的和铺子不成正比。

    这间铺子这个位置,一天最少要吸十金才能回本,就照他这个卖法,一辈子也赚不了十金。

    太皇太后薨了,家家户户都要买这玩意儿,生意还挺好,门前有两个人挑选,挑完问东家,“多少钱一捆?”

    “自己猜。”东家很是没有诚意的说道。

    客人都被他搞糊涂了,“我怎么知道你卖多少钱?”

    还有人做生意让客人猜的?东西真的有人买吗?

    他丢下一个铜板,报复似的说,“钱给了,东西我拿走了。”

    东家甩都不甩他一下。

    另一个人瞧见有便宜可占,依样画葫芦,也拿了一捆,只给了一个铜板,东家头都没抬,任他拿。

    那人似乎觉得自己亏了,回过头又拿了一捆黄纸,刚要走,与明生打了个照面,被人瞧见贪小便宜,脸一下子涨红,又掏出几个铜板放在桌子上,才心虚的离开。

    明生等他走后直接趴在桌子上,“接我一下,我喝多了,腿软。”

    东家终于转过脑袋,瞧见他眉头拧紧,“你怎么没死在外面?”

    话是这么说的,人还是放下灯笼走了过来,架起他的胳膊,把人抬了进来。

    门口不知何时又站了一个人,“东家,我要几捆纸。”

    “不卖!”

    客人很是委屈,“不卖就不卖,凶什么凶嘛。”

    余欢把人放在椅子里,嫌烦,索性将店门关上,去阁楼上打了热水,拿了毛巾过来给椅子上的人擦脸。

    明生挪了挪屁股,更舒服的躺在里头,“方才我楼里的姑娘说,隔壁的棺材铺老板可凶了,又瞪人家又骂人家,一点不懂的怜香惜玉,这不是挺好的吗?还知道喝醉的人要用热毛巾擦脸……呜呜。”

    那热毛巾糊在他脸上,明生懒得动,又呜呜了几声,毛巾被人拿了下来,然后粗鲁的顺着他的脸往下擦。

    脖间一热,热毛巾伸进里头,绕着他脖颈擦了一圈。

    啪!

    毛巾被人丢进桶里,过了一遍水,拧干之后给他擦手,然后脱了他的鞋子,动到他腿的时候,明生缩了缩。

    余欢是练武的人,敏锐的感觉到了不对劲,“怎么弄的?”

    “摔的。”明生双手一摊,“喝多了没站稳,啪的一下就摔了。”

    如果是摔的,应该疼在膝盖上,但是他掀开明生的裤腿,膝盖上什么都没有,所以肯定不是摔的。

    明生不说,他也不问,继续折起明生的裤腿,把他一双足放进桶里。

    明生经常喝醉,他一开始把人丢在床上,后来知道了怎么处理,用热水泡泡脚对他有好处。

    突然想起来忘记给他擦耳朵,毛巾再度丢进水里,然后拧干,给他擦耳后。

    明生怒骂,“你个混蛋!”

    用洗脚水给他擦耳朵!

    “反正是你自己的。”余欢一点不以为然,擦完把毛巾折好,敷在他脑门上。

    “混蛋!”明生摇了摇脑袋,好不容易把毛巾摇了下来,又被余欢盖上去,他再摇,余欢再盖,锲而不舍。

    明生没劲了,只用眼神挖他,他平时有劲的时候尚且斗不过余欢,现在没劲就像砧板上的鱼一般,任人宰割。

    余欢瞧他泡的差不多了,拽下他额头上的毛巾,放进洗脚盆里过一遍,拧干后给他擦脚,擦完放在盆上。

    明生才留神这盆是上次给他洗脸的,磕破了一个角,他记忆犹新。

    “你这个龟孙!”

    一个盆一条毛巾又给他洗脚又给他洗脸,上次还给他擦澡了。

    明明给他买了好几个盆,特意分开了,这王八蛋还用一个,还是那个破的。

    用了不知道多少年,破了补,补了破,就是不舍得扔。

    上次被他扔了,又被余欢捡了回来,继续给他用,怎么会有这么无耻的人?

    余欢只当没听见,将洗脚盆踢远,在他身前蹲下,拉起他两条胳膊架在背上,背着上了阁楼。

    他这个地方是双层的,下面开店,上面住人,不大,不过他就一个人住,够了,当然如果明生不来挤更好。

    青楼这行业就是销金窟,摇钱树,太赚钱了,很多人盯着,他自己有个宅子,像个窟窿似的,在里头遇到过好几次刺杀,吓的这厮再也不敢睡在那边,每天晚上跟他挤。

    楼上小,住两个人真的有点挤,但是也凑合吧。

    余欢把人扔在床上,自个儿下楼收拾,门锁起来,灯吹了,洗脚盆和明生的鞋袜拿到楼上,小门一关,打算睡了。

    明生一个人霸占了他的床,打开窗户,瞧着外头黑乎乎的街上。

    他的床和以前一样,还靠着窗户,别人视这个地方如猛虎野兽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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